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推进简政放权,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,支持企业参与市场合作与竞争。持续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为中外企业提供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秩序。

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同志对优化营商环境给予了极大地关注,各级相关部门不断深化“放管服”,加速政府职能转变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。各地进一步深化简化审批、精简审批、降低税费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、完善市场监督体制机制、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化、标准化、便利化,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。

良好的商业氛围就像阳光、水、空气一样,是一个重要的要素。

湖北涵迪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唐宝说:“得益于当阳市的建设用地和其他五证同发,我们已经做到了拿地就能开工,进度比预计的要早两个多月!”四月份,公司正在建设的工程已经基本完工,并有望于六月投入生产。

十八届二中全会上,我国正式启动了商事制度改革。从那时起,“三证合一”、“五证合一”、“多证合一”逐步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,市场准入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,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地提高。截至2020年末,企业开业时间从22.9个工作日缩短到了4个工作日。

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改革。安徽实行“证照分离”、“一网一次”、上海实行“一网通办”、江苏实行“不见面”、浙江“只有一次”、“最多一次”。截至2021年末,我国注册的市场主体数量已达1.54亿,较2012年末增加了1.8倍,平均年增长率为12.1%。2021年,全国平均每天新增25000家公司,比2012年增长了3.6倍。

打破潜规则的市场准入壁垒,实现多元化经营。

北京光尘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孙朝中说:“最近几年,招标的限制越来越少,我们的私营企业也变得更加积极。”

“法制是做生意的最佳场所。”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于2020年1月正式实施,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改革迈出了新的一步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轨道,加快建立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,创造更加充分、公平的市场空间,促进各种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

十八大以后,我们坚定不移地深化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培育更有活力、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。三年来,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阶段性成就,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公司体制日趋完善和定型。2012-2月份,私营公司由1千万家增加到4500万家,10年内超过4倍,私营公司占据了92.1%的市场份额。